专用设备及办公用车租赁采购

项目编号:GXZC2012-J3-10261-HD发布时间:2012-12-26 10:24浏览次数:1150

 

受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委托,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拟对一批专用设备及办公用车租赁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项目名称:专用设备及办公用车租赁采购
项目编号:GXZC2012-J3-10261-HD
二、竞标内容:A分标:一机两用系统扩容230套,公安数字证书介质103套;
              B分标:办公用车租赁三年。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三、竞标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四、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时间及地点:请于2012年12月24日至2012年12月28日(正常工作时间),到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广西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五楼513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售价:每本250元,如需邮寄另加邮寄费50元,请用电汇方式将300元汇入以下账户,办理汇款后请将详细的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传真到0771-5885139。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造成谈判采购文件无法邮寄或有更改及补充通知无法联系的,后果由竞标人自负。索要电子文档的如电子文档与纸质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不符的,以纸质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为准。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2年12月31日上午9时前,在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广西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三楼会议室)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递交,逾期不受理。
六、截标时间及地点:于2012年12月31日上午9时正在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截标,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2012年12月31日上午9时正截标后为与竞标人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室(三楼会议室),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资格证书和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八、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民族支行
银行账号:2102109009300307465
九、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项目负责人:覃国腰       联系电话:0771-5885139           传真:5885129 (Fax);
邮 编:530022     地址: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广西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五楼
十、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联系人: 黎 杰     联系电话:0771-2892217
十一、网上查询: www.ccgp.gov.cn、 www.gxcz.gov.cn、    www.hdzbgs.com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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