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教学诊断与改进信息化处理平台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8-G3-16551-NNHD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A分标: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建设平台1套。
B分标: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1套。
C分标: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数据挖掘与智能决策平台1套。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A分标:20万元;B分标:40万元;C分标:40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并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结果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8年6月1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6月8日下午18:00分止(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五楼 522 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帐号);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寄到采购代理机构)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A分标:4000元整;B分标:7900元整;C分标:8000元整。(须足额交纳)
华东招标客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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