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业务综合大楼科技法庭及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DZB2018G1-046-BYZC发布时间:2018-10-14 16:27浏览次数:513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宾阳县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审判业务综合大楼科技法庭及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审判业务综合大楼科技法庭及监控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HDZB2018G1-046-BYZC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审判业务综合大楼科技法庭及监控设备1批【高清红外枪型摄像机137 台、高清红外高速球机2 台、高清红外防暴半球摄像机30 台、高保真拾音器26个、供电适配器169 个、球机支架2 个、枪机支架137 个、监控业务平台1 套、磁盘存储阵列5 套、高清集中解码设备1 套、网络键盘1 台、POE供电交换机35 台、监控显示大屏(含金属支架及底座)9套、二联操作台1套、楼层设备箱12个、室外光纤1200米、光纤收发器12个、监控立杆安装7个、DVI线9根、电源线12卷、非屏蔽网络线缆15箱、水晶头8盒、机柜1台、辅材1批、安装调试1次、数字庭审主机7套、科技法庭专用球型摄像机7台、科技法庭专用一体式摄像机28台、一体式摄像机电源适配器28个、一体式摄像机支架28个、球机支架7个、实物展台7台、书记员电脑7台、交换机7台、打印机7台、机柜7台、同屏显示器49台、显示器支架49套、电视14台、电视吊架14套、会议麦克风63支、电容式立杆式话筒7支、功放机7台、全频音箱14只、时序电源7台、扩声系统配件7批、安装辅材7批、安装调试7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95 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办发〔201578号)、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并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由供应商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结果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报名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012日至201810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net/gxnnhy)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方可参加投标,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人网上报名指南”。

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售价: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请于20181012日至20181019日,在对应的公告下方自行下载电子版本。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8000元整(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下班前到达专用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仅限当次投标项目(标段)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一个项目有多个标段并允许供应商分别报名的,供应商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8000947765666614696881、开户名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微支行;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指南”。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根据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项目投标保证金到帐信息表》查验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771-2856770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1129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112930分,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宾阳县人民法院  

      地址:宾阳县临浦街188 

      联系人:乐婵;联系电话:0771-8234910        

    2.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星湖路39

项目联系人:谢雅丽;联系电话:0771-5885139 (513);传真:0771-5885129

3.监督部门:宾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771- 8231525

十二、招标信息咨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nggzy.net/gxnnzbw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hdzbgs.com

十三、公告期限:

自公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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