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2021年不动产登记辅助工作服务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LAZC2021-C3-00054-HDZB发布时间:2021-01-23 12:26浏览次数:667

 项目概况
(隆安县2021年不动产登记辅助工作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nnggzy.org.cn),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对应的公告下方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AZC2021-C3-00054-HDZB
项目名称:隆安县2021年不动产登记辅助工作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9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与预算金额一致
采购需求:隆安县2021年不动产登记辅助工作服务项目。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委托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潜在磋商供应商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nnggzy.org.cn),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对应的公告下方自行下载电子版本。
2.售价:磋商文件不收取费用。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隆安县城厢镇城南路14号)
3.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
3.1接收邮寄包裹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2月0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3.2接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9:00~18:00。
3.3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36-1号浩天花园综合楼1210-1212号房,收件人:黄方利,收件电话:0771-5885139、0771-5885129。
3.4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50分钟(即8时00分)统一将收到的响应文件运送至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截止时间准时开标。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无效。逾期送达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5磋商供应商在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响应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响应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详见附件),如响应文件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受潮等情况,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附件:
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开标日期:
联系电子邮箱:
3.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响应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磋商供应商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响应文件收件情况,请磋商供应商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3.7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在项目评审期间与磋商供应商取得联系,做好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磋商供应商务必做到:
3.7.1“第四章 磋商书格式”中“7、磋商书”落款处的“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可联系的手机号码。
3.7.2“第四章 磋商书格式”中“7、磋商书”落款处的“电子邮箱”务必填写可联系的电子邮箱。
3.8磋商当天磋商供应商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审过程中需要磋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专家会通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磋商供应商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磋商供应商的公章确认。
3.9如磋商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填写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在项目评审期间无法与磋商供应商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审专家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3.10由于疫情原因,本次截标会不对磋商供应商开放。
3.11根据南宁市财政局有关文件规定,代理机构需登陆开标系统并输入磋商供应商全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联系电话等信息完成签到手续,磋商供应商请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供上述信息,逾期后果自负。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2月02日10时30分截止后(北京时间)
地点: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隆安县城厢镇城南路1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2.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zfcg.gxzf.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nggzy.org.cn)、南宁市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广西华东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hdzbgs.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隆安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隆安县蝶城路456号国土大厦 
联系方式:苏工 0771-65209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华东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36-1号浩天花园综合楼1210-1212号房
联系方式:0771-5885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方利
电 话:0771-5885139、0771-5885129
4.监督部门: 隆安县财政局
联系方式:0771-6531019      

广西华东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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