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部门 [201307260038]号计划函要求,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于2013年11月5日就法庭标识标牌及法庭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法庭标识标牌及法庭专用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3-G1-10755-HD重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法庭标识标牌一批,具体内容详见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财政网(www.gxcz.gov.cn)、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www.hdzbgs.com);2013年10月12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3 年11月5 日
评标地点: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黄里宁、梁之光、梁宏温、滕美华、覃家惠
五、变更信息
原中标供应商“广西南宁市一点红装饰工艺制作有限公司”书面来函声明放弃中标,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批复意见,现取消其中标供应商资格。
原项目将择期重新进行采购。
六、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覃国腰 联系电话:0771-5885139
采购单位联系人:覃家惠 联系电话:0771-5788223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