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实验试剂采购、耗材及专用工具定点供应商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9-C3-23090-NNHD
三、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蓉茉大道80号
联系人及电话: 岑旭;联系电话:1877688876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星湖路39 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五楼 513 室
项目联系人:邹学荟 ;联系电话: 0771-5885139
五、首次公告日期: 2019年4月19日;
六、更正日期:2019年4月29日;
七、现对采购文件部分内容作出如下更改:
原采购文件内容 更改后内容 更正理由
1.发售时间:2019年4月19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9年4月26日止(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1.发售时间:2019年4月19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9年5月5日止(工作日上班时间,5月1日前为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5月1日后为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调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供应商应于2019年4月30日15时;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供应商应于2019年5月6日15时 调整
磋商时间:2019年4月30日15时截标后 磋商时间:2019年5月6日15时截标后 调整
交付使用时间及地点:
1、交付使用时间:接到采购单位采购需求清单后,24小时内现货免费送货上门。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南宁市蓉茉大道80号实验室及防城港前沿站实验室)。
3、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货物的包装、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等其他类似的义务。送货前,成交供应商需电话通知采购人,确定送货时间和送货方式。 交付使用时间及地点:
1、交付使用时间:接到采购单位采购需求清单后,24小时内现货免费送货上门。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南宁市蓉茉大道80号实验室及防城港前沿站实验室)。
3、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货物的包装、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等其他类似的义务。送货前,成交供应商需电话通知采购人,确定送货时间和送货方式。
4.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需经双方现场负责人员共同签收。若签收后,发现货不对板,质量参差不齐以及非人为因素出现的破损等情况,无论货物是否已启封,启用,成交供应商均需负责无条件退换货,直至货物满足采购方需求。 补充特此公告。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4月29日
华东招标客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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