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现就灵山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HDZB2014G1003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一套,具体内容详见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以及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表》;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4年5月26日至 2014年5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工作日)。
2.发售地点:南宁市星湖路39 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五楼 513 室。
3.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
(即招标文件邮寄:请用电汇方式将300元汇入以下账户,办理汇款后请将详细的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传真到0771-5885129。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造成招标文件无法邮寄或有更改及补充通知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购买(或邮购)招标文件时,均需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于2014年6月19日8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现金和保函等形式交至:
开户名称: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民族支行
银行账号:2102109009300307465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6月19日9时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三楼313 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6月19日9时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在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三楼313 室)
十一、招标信息查询地址:
十二、业务咨询:
项目负责人:覃国腰 联系电话:0771-5885139
购买标书联系人: 刘 婷 联系电话:0771-5885139 传真:5885129 (Fax)。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