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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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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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原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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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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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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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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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计算: (1)有效报价范围:为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招标 控制价,通过资格评审、形式性评审、响应性评审,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严重不平 衡、不合理、不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人投标总价。 (2)将在有效报价范围内的全部合格投标人有效 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S=a1+a2+...+an/n 式中: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n); n——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3)评分标准:评审时以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为最高分 60 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报价每高于 评标基准价 1%的扣 0.15 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的扣 0.1分,计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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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计算: (1)有效报价范围:为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招标 控制价,通过资格评审、形式性评审、响应性评审,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严重不平 衡、不合理、不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人投标总价。 (2)将在有效报价范围内的全部合格投标人有效 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S=a1+a2+...+an/n 式中: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n); n——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3)评分标准:评审时以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为最高分 100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报价每高于 评标基准价 1%的扣 0.15 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的扣 0.1分,计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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