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XZC2014-G1-1491-NNHD发布时间:2014-09-11 15:02浏览次数:36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407230003)批准,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XZC2014-G1-1491-NNHD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A分标:高频电刀(进口)1台、呼吸机(进口)1台、心电图机1台、单臂吊塔1台、双臂吊塔1台、手术无影灯(单头)1台、手术无影灯(双头)1台、多功能手术床4台、插件式监护仪1台、插件式监护仪(配呼末CO2)1台、插件式监护仪1台;
B分标: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1台。具体内容详见公开招标采购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4年9月9日 至2014年9月17日(正常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南宁市星湖路39 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五楼 513 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邮寄:请用电汇方式将300元汇入以下账户,办理汇款后请将详细的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传真到0771-5885129。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造成招标文件无法邮寄或有更改及补充通知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购买(或邮购)招标文件时,均需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八、投标保证金A分标:人民币15000元整;B分标:人民币300元整(须足额缴纳)。
投标人应于2014年9月30日8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现金和保函等形式交至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民族支行,
银行账号:2102109009300307465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9月30日9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9月30日9时整在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三楼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www.hdzbgs.com)。)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韦春玲        联系电话:0771-2317363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覃国腰    联系电话:0771-5885139 
购买标书联系人:刘 婷         联系电话:0771-5885139 传真:0771-5885129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5331544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9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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