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县级计算机网络及会商系统完善建设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HDZB2015J1005发布时间:2015-02-08 16:46浏览次数:672

受采购人天等县水利局委托,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拟对一批计算机网络及会商系统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项目名称:天等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县级计算机网络及会商系统完善建设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HDZB2015J1005

二、竞标内容:存储备份设备1,移动维护计算机1台,应用计算机2台,三层交换机1个,网络综合布线建设及完善1套,音响系统、调音设备、麦克风1套,机柜及配件1个,不间断电源(UPS1个,户外全彩LED电子显示屏1块,室内LED电子显示屏1;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竞标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四、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及地点:请于201526日至2015211日(正常工作时间),到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广西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五楼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每本250元,如需邮寄另加邮寄费50元,请用电汇方式将300元汇入以下账户,办理汇款后请将详细的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传真到0771-5885129。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造成谈判采购文件无法邮寄或有更改及补充通知无法联系的,后果由竞标人自负。索要电子文档的如电子文档与纸质竞争性谈判文件不符的,以纸质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竞标人在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由竞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如下证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6)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7)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在职人员,须提供本公司为委托代理人缴纳20149月份至12月份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委托时必须提供)8)提供现场勘查证明。上述资料未注明提供原件的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彩色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标单位公章,电子章无效

五、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5212日下午15时前,在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广西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三楼会议室递交,逾期不受理。

六、截标时间及地点:2015212日下午15时整在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截标,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2015212日下午15时截标后为与竞标人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室(广西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二楼215室),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八、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民族支行

银行账号:2102109009300307465

九、通讯地址: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广西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五楼  邮编:530022

十、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人:赵阳盛        联系电话:0771-3521655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覃国腰    联系电话:0771-5885139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 刘婷     联系电话:0771-5885139  传真:5885129  (Fax)

十一、网上查询:www.ccgp.gov.cn www.gxzfcg.gov.cn www.hdzbgs.com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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