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03医院全院级PACS系统影像设备及软件系统(一期)采购招标公告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0三医院的委托,对全院级PACS系统影像设备及软件系统(一期)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03医院全院级PACS系统影像设备及软件系统(一期)采购及安装
招标编号:HDZB2011G1-001
招标内容:全院级PACS系统软件及相关硬件、安装调试、运维培训等。
交付使用期:45天(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注册资金≥人民币300万元),专门从事PACS或医疗设备生产或销售的公司,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记录。
3、投标人必须是PACS/RIS产品制造商或产品制造商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4、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出具认证证书,拥有全院级PACS/RIS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和源代码,出具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保证能根据招标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充分、有效地二次开发工作。
5、制造商的PACS产品必须拥有国家SFDA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6、制造商必须实现对招标人现有放射科PACS/RIS系统历史影像和数据的无缝迁移,出具承诺书。
7、制造商的PACS/RIS产品需符合《卫生部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并遵循国际通用的DICOM标准、HL-7标准和IHE技术框架,所投标产品必须提交相关的一致性说明文件(如:DICOM一致性申明等)。
8、投标人能满足招标人提出的一次性完成全院PACS系统实施,在用户积极配合的情况下,并在为期半年免费试用后达到招标要求,出具承诺书。否则,必须无条件退出。
9、报名前投标人主体必须为招标人审查合格的单位,并获取招标单位出具的合格投标人证明书,没有参加过审查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参加资格预审时须提供的材料如下(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制造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 制造商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实施团队必须包括至少5人以上的工程师(列出姓名、职称、实施经验、社保证明等)。
(4) 制造商必须在南宁市已经设立有专业的服务团队或中标后建立长期的专业服务团队(请出具有效证明或承诺书)。
(5)制造商的PACS产品必须拥有国家SFDA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6)制造商必须提供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
(7)制造商必须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8)制造商必须拥有PACS/RIS软件系统源代码的独立知识产权并能提供自主知识产权版权证明。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经招标单位审查合格并取得资格合格证明,符合招标要求的潜在投标者,请于2011年6月27日至2011年7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派代表凭有效的企业法人证件或企业法人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5楼513室报名。报名后凭报名回执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邮寄:请用电汇方式将300元汇入以下账户,办理汇款后请将详细的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传真到0771-5885129。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造成招标文件无法邮寄或有更改及补充通知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文件发售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2、1%足额交纳;开标前投标保证金未到帐公司作自动放弃处理。投标保证金:按投标人其投标报价的
3、2011年7月18日9:00时正,逾期送达,恕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
4、2011年7月18日9:00时正。开标日期:
5、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开标地点:
6、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民族支行
银行账号:2102109009300307465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0三医院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0771-2870282
招标代理机构: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南宁市星湖路39 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五楼 513 室(530022)
联系电话:0771—5885139、5885129(Fax)
联 系人:覃国腰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