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单位广西贺州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广西贺州桂源大院停车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广西贺州桂源大院停车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标编号:HDZB2011G1-002
招标内容:室外五层机械式停车设备62个。具体内容详见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交付使用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属于一般纳税人,注册生产本次招标所采购设备合法公司(需提供资质原件备查);
2.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各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含“升降横移式机械停车设备PSHS型六层及以下”的A级资质(需提供资质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出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1年10月28日至2011年11月4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发售地点:南宁市星湖路39 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五楼 513 室-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邮寄:请用电汇方式将300元汇入以下账户,办理汇款后请将详细的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传真到0771-5885129。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造成招标文件无法邮寄或有更改及补充通知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各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A级资质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含“升降横移式机械停车设备PSHS型六层及以下”的A级资质证书,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 投标保证金:按投标人其投标报价的1%足额交纳;开标前投标保证金未到帐公司作自动放弃处理。
3、 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1月18日9时整,逾期送达,恕不接受。
4、 开标日期:2011年11月18日9时整。
5、 开标地点: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
6、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民族支行
银行账号:2102109009300307465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广西贺州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3907842969
招标代理机构: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南宁市星湖路39 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五楼 513 室(530022)
联系电话:0771—5885139、5885129(Fax)
联 系 人:覃国腰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