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租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ZC2016-G3-0909-NNHD发布时间:2016-04-17 17:23浏览次数:706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线路租赁采购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604120028)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线路租赁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6-G3-0909-NNHD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线路租赁服务采购    1。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66.856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商或经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

2.投标人须为基础电信运营商或与基础电信运营商针对本项目签订有电路租用协议的供应商。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415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422日止,正常上班时间(工作日)

2.发售地点: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五楼 513 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帐号);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寄到采购代理机构)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6000元整(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65518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民族支行

银行账号:2102109009300307465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5690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星湖路39 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56900分,在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开标(南宁市星湖路39 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三楼会议室),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地址:南宁市新民路34

      联系人: 肖军力;联系电话:0771-2892217      

    2.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星湖路39

项目联系人:李攀/谢雅丽   联系电话: 0771-5885139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 刘婷  联系电话:0771-5885139  传真:5885129  (Fax)

3.监督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771-5331544

十二、招标信息咨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www.hdzbgs.com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415

电话

0771-5885139
7*24小时服务热线

微信

二维码扫一扫添加微信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