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机房改造及专用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605280007、 201605090006、201604280073)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机房改造及专用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6-J1-0927-NNHD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A分标:指挥中心和网络机房系统改造和搬迁1项;
B分标:开关电源2个、室外音柱2个、信号线500米、双地址模块5个、电源线500米、设备箱5个、立杆5根、辅材1项、网线10箱、光纤1000米、匀球形摄像机1个、交换机7台、红外电子柱5对、红外枪式摄像头7个、挖沟回填1项、安装调试1项。
C分标:多模光纤 3500米、24口光纤盒 3个、8口光纤盒 15个、尾纤 120根、光纤熔纤 120点、偶合器 120口、光纤跳线 30根、辅材 1批、开管挖沟复原 2000米、施工费 3500米等光纤布线;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A分标:69.68万元;B分标:16.53万元;C分标:10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六、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6月12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6月15日止, 正常上班时间(工作日);
2.发售地点: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五楼 513 室。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帐号);
4.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寄到采购代理机构)
八、谈判保证金(人民币):A分标:6900元整;B分标:1600元整;C分标:1000元整(须足额交纳)
竞标人应于2016年6月20日18时00分前将谈判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民族支行
银行账号:2102109009300307465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供应商应于2016年6月21日9时0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2016年6月21日9时00分整截止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室,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一、联系事项:
1. A、B分标:
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
地址:南宁市长湖路20号
联系人: 韦刚元;联系电话:0771-2299183;
C分标:
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
地址:广西南宁市荔滨大道18号
联系人: 何小林;联系电话:0771-5574943;
2.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星湖路39号
项目联系人:潘新华 联系电话: 0771-5885139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 刘婷 联系电话:0771-5885139 传真:5885129 (Fax)
3.监督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771-5331544;
十二、采购信息咨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www.hdzbgs.com)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6月12日
华东招标客服电话
0771-5885139招投标项目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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