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专用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703210071、201703210057)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专用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7-J1-3657-NNHD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A分标:教育综合楼网络及监控安装1项(HDMI光纤发送器/接收器1对,办公楼理线布线945点,标签47卷,单口面板200个,地下镜头防护罩2台,电话模块215个,非屏蔽双绞线4箱,会议室搬迁1项,会议室布线1项,监控安装调试14套,内网接入交换机23台,室内24芯光纤400米,双口面板340个,水晶头19盒,四口面板30个,外网接入交换机10台,网络模块730个,24芯光纤400米,SC耦合器200个,半球网络高清摄像机3台,超五类RJ45模块100个,电源线430米,对讲监听器28台,对讲监听器安装10台,访问控制器1台,非屏蔽2米跳线30米,非屏蔽3米跳线30米,非屏蔽配线架10个,非屏蔽跳线150条,光纤及电源布线530米,光纤模块跳线6条,光纤配线架8套,光纤熔接418点,红外网络高清高速智能球机4台,机柜PDU 6个,机柜安装及配线、理线7项,机架式语音理线架10件,监控安装并网调试4台,监控设备安装调试1套,监控网络交换机安装调试1台,交换机2台,接入路由器1台,内、外网布线2套,内、外网布线材料18套,内、外网布线材料(线槽、辅材)16套,内、外网配线架、理线架、跳线、标签等2套,内外网接入交换机2台,内外网络模块150点,内网核心交换机2台,配套配件1批,千兆电模块10块,千兆光模块50块,千兆光纤模块2块,千兆光纤跳线50对,枪式网络高清摄像机1台,人工费用1项,弱电箱安装1台,设备机柜7台,摄像机智能双备份集中供电电源5台,数据理线架75件,外网核心交换机1台,网络布线材料(线槽、辅材)4套,网络布线费用1套,网络高清红外一体半球机24个,网络高清红外一体枪机30台,网络高清红外一体球机2台,网络机柜及PDU2套,网络机柜及PDU1台,网络模块、配线架1套,网线布线理线费用2套,音频单元安装3台,音频单元安装调试7套,综合楼办公室布线100点,超五类RJ45水晶头1个);
B分标:机房扩容改造1项(中心机房改造1项,气体消防系统1项,供配电系统1项,综合布线系统1项,综合监控系统1项,接见管理系统1项);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A分标:69.105万元;B分标:70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六、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4月25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4月28日止, 正常上班时间(工作日);
2.发售地点: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五楼 522 室。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帐号);
4.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寄到采购代理机构)
八、谈判保证金(人民币):A分标:6900元整;B分标:7000元整(须足额交纳)
竞标人应于2017年5月4日18时00分前将谈判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民族支行
银行账号:2102109009300307465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供应商应于2017年5月5日9时0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2017年5月5日9时00分整截止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室,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
地址:南宁市长湖路20号
联系人: 韦刚元;联系电话:0771-2299183;
2.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星湖路39号
项目联系人:潘新华 联系电话: 0771-5885139 (513室)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 刘婷 联系电话:0771-5885129(522室) 传真:5885129 (Fax)
3.监督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771-5331544;
十二、采购信息咨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www.hdzbgs.com)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4月25日
华东招标客服电话
0771-5885139招投标项目咨询
微信扫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