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201504130073号计划函要求,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的委托,于2015年5月5日就高速公路广告牌租赁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高速公路广告牌租赁采购
项目编号:GXZC2015-J3-3589-NNHD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天桥广告牌租赁(6个月)9面、天桥广告牌租赁(12个月)1面、天桥广告牌租赁(2个月)10面、服务区框架广告发布(12个月)144面;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见2015年4月28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及本公司网站(www.hdzbgs.com)。
四、谈判日期:2015年5月5日
谈判地点: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室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梁彩凤、李春燕、肖军力
五、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成交金额(元)
|
广西高路传媒有限公司
|
南宁市西乡塘区总部路中国-东盟科技企业孵化基地一期C-3栋102号房
|
柒拾玖万零玖佰元整(¥790,900.00)
|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包宇杏 联系电话:0771-5885139
2、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联系人:肖军力 联系电话:0771-2892217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1、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及单价
2、竞争性谈判文件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