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201509080007号计划函要求,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的委托,于2015年11月3日就AW139直升机四年检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至2015年11月3日9时整正投标截止时间,只有2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我公司将按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AW139直升机四年检服务采购(GXZC2015-G3-06-NNHD)项目废标,并重新实施招标,重新招标事项另行公告。
采购单位联系人:黎杰;联系电话: 0771-2892211; 联系地址:南宁市新民路34号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潘霞;联系电话:0771-5885139 ;联系地址:南宁市星湖路39 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五楼 513 室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