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6年4月26日就辅警人员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60401000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辅警人员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GXZC2016-G3-0847-NNHD)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辅警人员劳务派遣服务1项;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辅警人员劳务派遣服务1项;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六强制隔离戒毒所辅警人员劳务派遣服务1项;广西壮族自治区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辅警人员劳务派遣服务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两年内;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hdzbgs.com);2016年4月5日
四、评标日期:2016年4月26日
评标地点: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星湖路39 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二楼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陈海标、骆笑红、肖建伟、张文敢
采购人代表:颜汉成
五、采购结果信息:
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废标
六、联系事项:
1. 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
地址:南宁市长湖路20号
联系人: 韦刚元;联系电话:0771-2299183;
2.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星湖路39号
项目联系人:潘新华 联系电话: 0771-5885139
3.监督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771-5331544;
七、采购结果公告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托代理机构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4月27日
华东招标客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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