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式被散射检测仪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GXZC2016-J1-4170-NNHD发布时间:2016-12-24 15:22浏览次数:140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6年12月20日就手持式被散射检测仪采购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611210009)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手持式被散射检测仪采购(GXZC2016-J1-4170-NNHD)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手持式被散射检测仪1台;
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日历日)。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hdzbgs.com);2016年12月13日
四、谈判日期:2016年12月20日
评审地点: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室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宫晓东、徐远金、龙建平
五、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凌志阳光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1209室
3.成交金额:伍拾伍万元整(¥550000.00)
4.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见附2)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地址:南宁市佛子岭路1号
联系人:龙建平;联系电话:0771-2892217;
2.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星湖路39号
项目联系人:谢雅丽 ; 联系电话: 0771-5885139
3.监督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771-5331544;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托代理机构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1.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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