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7年7月5日就执法记录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705110013)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执法记录设备采购(GXZC2017-G1-6482-NNHD)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执法记录设备1批(执法记录仪660台、采集工作站28台、企业级硬盘168个、系统管理平台1套、4G图传管理软件1套、管理服务器2台、存储阵列1台);
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安装验收完成。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hdzbgs.com);2017年6月14日。
四、评标日期:2017年7月5日
评标地点: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苏芳来、危丹妮、陈俊杰、罗湘楠
采购人代表:李君平
五、中标信息:
1.中标供应商名称:深圳市华德安科技有限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寮社区第十工业区3栋5楼
3.中标金额:壹佰零捌万陆仟陆佰元整(¥1086600.00)
4.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见:附2)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
地址:南宁市长湖路20号
联系人: 韦刚元;联系电话:0771-2299183;
2.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星湖路39号
项目联系人:潘新华 联系电话: 0771-5885139 (513室)
3.监督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771-5331544;
七、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托代理机构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1.公开招标文件
2.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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