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8年11月23日就会议专用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811010114)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会议专用设备采购(GXZC2018-J1-21122-NNHD)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A分标:
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交互式智能会议平板2套;
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货验收合格。
B分标:
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听见会议终端1套;
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货验收合格。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四、谈判日期:2018年11月23日
评审地点: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室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海涛、潘永艳、韦国盼
五、成交信息:
A分标:
1.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智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教育路22号金凤凰·南湖御景亲湖阁27层2703号房
3.成交金额:壹拾玖万肆仟元整(¥194000.00)
4.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见附2)
B分标:
1.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思政科技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37号春晖花园A区办公楼505号
3.成交金额:伍拾玖万陆仟元整(¥596000.00)
4.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见附2)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收取方式: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精神,代理服务费不足4500元人民币的按4500元人民币收取。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分标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收费金额(人民币:元)
|
A
|
广西智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4500.00
|
B
|
广西思政科技有限公司
|
8940.00
|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地址:南宁市佛子岭路1号
联系人:龙建平;联系电话:0771-2892217;
2.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星湖路39号
项目联系人:覃冬颖 联系电话: 0771-5885129(522室)
3.监督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771-5331810;
八、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托代理机构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1.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