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8年12月4日就学员公寓家具等物品搬运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811230066)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预算:学员公寓家具等物品搬运服务采购(GXZC2018-C3-21283-NNHD) ;97.23万元。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学员公寓家具等物品搬运服务1项。
合同履行日期:本项目将分成两期进行搬运,第一期先搬运2、3号楼的家具等物品,约在2018年12月进行搬出,约在2019年6月搬回;第二期搬运1、4号楼的家具等物品,约在2019年6月进行搬出,约在2020年1月搬回。具体时间以采购人最终通知为准。成交人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开始搬运,每次的搬出或搬回均须于10日(日历日)内完成。遇下雨天时间顺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hdzbgs.com);2018年11月23日。
四、磋商日期:2018年12月4日
评审地点: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室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邓敏和、肖小红、陆永红、闭克农、卢东宁
五、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志光家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广西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和润路南2号—5
3.成交金额:玖拾伍万陆仟肆佰壹拾捌元整(¥956418.00)
4.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见附2)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收取方式: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精神,代理服务费不足4500元人民币的按4500元人民币收取。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收费金额(人民币:元) |
广西志光家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346.00 |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
地址:南宁市荔滨大道18号
联系人: 李小荣;联系电话:0771-5574393;
2.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星湖路39号
项目联系人:谢雅丽;联系电话: 0771-5885139 (513室)
3.监督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771-5331810;
八、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托代理机构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1.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5日
华东招标客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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