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南宁市青秀区创意生活节投放地铁、公交移动媒体宣传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 QXQZC2018D30690
三、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2018年南宁市青秀区创意生活节投放地铁、公交移动媒体宣传服务1项。
合同履行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前。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15万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采购单位的要求,为了加大2018年青秀区创意生活节的宣传力度,拟在南宁公交电视、南宁地铁1号线电视、南宁地铁2号线电视投放创意生活节宣传视频,广西视铁传媒有限公司拥有广西电视台移动频道独家代理权,满足采购单位此次活动需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为采购单位采购此次宣传服务项目。
六、公告媒体及日期: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南宁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purchase.gov.cn);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qingxiu.gov.cn/qxcgw/);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hdzbgs.com);2018年12月5日。
七、协商日期:2018年12月13日
八、协商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协商小组成员名单:罗丛敏、王一宁、林宝君
九、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视铁传媒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73号广西电视台
3.成交金额: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4.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见附2)
十、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收取方式: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精神,代理服务费不足4500元人民币的按4500元人民币收取。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成交供应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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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金额(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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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视铁传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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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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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见附3)
十二、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十三、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党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南宁市悦宾路1号
联系人: 林宝君; 联系电话:0771-5826051;
2.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星湖路39号
项目联系人:周海燕 联系电话: 0771-5885139
3.监督部门: 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5826232;
潜在供应商认为公示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托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3.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