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南宁市青秀区2019年开展乡村振兴专项宣传活动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 QXQZC2019D31619
三、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南宁市青秀区2019年开展乡村振兴专项宣传活动1项
合同履行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60天内。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20万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广西广播电视台收听率覆盖面广,具有较大的影响力,适合全面报道南宁市青秀区在统筹衔接脱贫攻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以及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等重大工作中的战略统领作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等各项事业采取的有效措施及取得的巨大成就;2、该项目已连续2年由广西广播电视台开展对外宣传,宣传效果明显,合作基础良好。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为采购单位采购此次宣传服务项目。
六、公告媒体及日期: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南宁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purchase.gov.cn);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qingxiu.gov.cn/qxcgw/);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hdzbgs.com);2019年10月24日。
七、协商日期:2019年11月1日
八、协商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协商小组成员名单:杜芳、王平、农雪冰
九、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广播电视台
2.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75号
3.成交金额: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4.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见附2)
十、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收取方式: 按采购文件第二章第十条规定的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精神,代理服务费不足4500元人民币的按4500元人民币收取。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成交供应商名称 收费金额(人民币:元)
广西广播电视台 4500.00
十一、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见附3)
十二、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十三、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党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南宁市悦宾路1号
联系人: 农雪冰; 联系电话:0771-5826050;
2.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星湖路39号
项目联系人:邹学荟; 联系电话: 0771-5885139
3.监督部门: 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5826232。
潜在供应商认为公示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托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3.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1月7日
华东招标客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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